入孵标准:
1、入驻时已成立公司的,应当产权清晰,能够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;入驻前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,应具备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条件;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,注册资本不超过300万。
2、项目技术来源清晰,已申请专利或者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保护或者申请著作权登记等,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。
3、项目技术先进,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明显的创新与进步。
4、项目技术成熟,工艺条件成熟,已进行小批量试生产,具备商品化、产业化的条件;需要申请许可证照的,已经提出申请或者具备申请条件。
5、市场发展潜力大,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。
6、项目技术负责人熟悉本技术领域的发展,具有实施转化本项目技术的能力。
7、无环境污染或者经过处理后无污染物排放。